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年发布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规定》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要求:
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职业资格聘用(包括评审和报考)的条件之一。
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也应把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规定》对利用远程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给予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