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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7-08-14来源:原创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大赛赛项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赛项类别分为常规赛项和行业特色赛项,相同行业组织不得兼报。常规赛项优先考虑涉及职业院校开设的量大面广的主要专业(群)和鼓励发展的新专业。行业特色赛项所涉专业应对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起重要支持作用,且行业特色突出、全国布点较少。


二、设计要求


1.赛项要适应经济与产业发展要求,特别是适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民族特色和传统手工艺需要。申报赛项原则上应在国赛、省赛或行业技能竞赛中已成功举办两届及以上。


2.赛项要围绕真实工作过程、任务和要求设计比赛内容,重点考查选手的实际动手能力、规范操作水平、创新创意水平,能够检验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竞赛内容须对应相关的职业岗位或岗位群,根据专业或行业标准、用人要求进行设计,竞赛方式应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的要求。


3.赛项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须成熟、可靠,恰当地体现先进性、科学性,通用性、兼容性好,市场价格合理稳定,技术描述详尽。赛项推荐的备选平台一般不少于两个。


4.赛项申报单位应精选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组成赛项专家组和设计申报团队,科学设计赛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鼓励团体赛项。团体赛每队一般不超过4人。


5.赛题设计应尽量避免理论测试环节,并保证于开赛1个月前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www.chinaskills-jsw.org)公开全部赛题。


6.鼓励借鉴或引进世界技能大赛中水平高、程序规范、适合国情的赛项。


三、申报单位


1.赛项由全国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下属二级组织、其他全国性的职业教育学术组织牵头申报。


2.以学会下属二级组织名义申报赛项,须经学会一级组织盖章同意。


3.以全国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义申报赛项,须同时加盖委员会主任(或秘书长)所在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须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


四、赛项遴选


1.大赛执委会组织专家核定赛项申报书的有效性。


2.大赛执委会委托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相关单位对有效申报方案进行初审。


3.大赛执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方案进行专家评议。


4.大赛执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专家评议通过的赛项申报方案进行答辩评审。


5.大赛执委会汇总整理答辩评审通过的赛项申报方案,形成拟设赛项报批文件。


6.大赛组委会审批拟设赛项,审批通过后发布2018年拟设赛项通知。


五、材料报送


1.赛项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申报书》(见附件),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申报书》应于2017年9月5日前寄送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寄送时间以文本材料寄送邮戳时间为准。过期不处理。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11室。


联系人:许  超  010-58581135  18226707647

              李海涛  010-58581135  13863651360


邮  箱:2017@chinaskills-jsw.org


附件: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申报书.docx

2016-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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